2007年06月27日

《论坛管理事务典》【转载,可参考】 - [网站公告]

人权原则
  本论坛认为,注册用户之正当、平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知识产权、隐私权,以及自由思考、自由表达、自由组织的权利,免受侮辱、诽谤与歧视的权利——是规则和信念建立的基础。维护这个基础是论坛管理的根本目的。

可行原则
  论坛管理事务必然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一是论坛人力、财力资源的限制,另一是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的限制。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论坛管理事务必须在可行范围之内,并不总是能以理想的方式执行。

均衡原则
  本论坛认为,对于同一题材的各种不同观点必须享有均等的表达权。表达权既无关于言者的立场、身份、才识、资历,也无关于拥趸的数量或者力量。
  如果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致使对于某些题材的某些观点不能充分表达,我们将不得不把涉及此题材的其它观点的表达权降低到同等水平。

主题原则
  本论坛的讨论主题是:待定。

独立原则
  本论坛为所有注册用户提供自由、中立的交流空间,不依附任何特定的阶层、团体或组织,也不会为了利益和舆论付出违心的言论或者违心的沉默。

正文

一、本论坛一切管理行为的目的是保障每一位注册用户之正当平等的权利。
  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规范本论坛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行为的透明度、客观性和持续性,减少个人意志对论坛事务的干扰,建立一个更加自由、公正,从而更加兴盛、文明的网络环境。
  本文件自生效之时开始成为本论坛的最高管理规则。此后任何有效的管理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以本文件为依据,其它任何管理规则文件的内容及对内容的引申不得与本文件的原则及条文相悖。

二、站长是论坛的管理者,享有论坛的一切权利。站长的职权包括:
    1、制定并公布、公开解释、公开修正本文件;
    2、划分版面、设置版面功能及参数;
    3、任免论坛总管以及各功能版块版主,在总管、功能版块版主缺位期间代行其职;
    4、禁止登录用户,删除用户;
    5、听取注册用户与论坛总管、功能版块版主之间的争执并作出最终裁决和解释;
    6、设置和管理论坛首页的公告。

  站长的责任包括:
    1、保障论坛正常运行(由程序员协助);
    2、维护并及时备份论坛数据(由程序员执行);
    3、在须行使上述第5条权力的的情况发生后72小时之内处理之。

三、本论坛的最高管理权属于总管。
  总管由站长任免,无任期限制。
  总管的职权在所有公开的论坛版面有效。
  总管的职权包括:
    1、制定并公布、公开解释、公开修改版务管理规则文件;
    2、设定并任免其它论坛管理职务;
    3、对所有帖子进行各种管理操作;
    4、对所有注册用户进行锁定、解锁、屏蔽、解除屏蔽、更改数据等操作;
    5、听取注册用户对管理行为的异议并作出裁决和解释;
    6、设置联盟论坛,处理合作事宜;
    7、设置和管理各版的公告。

  论坛总管责任包括:
    1、确保论坛人气和帖子质量;
    2、在须行使上述第3、4条权力的情况发生后24小时之内处理之;
    3、在须行使上述第5条权力的情况发生后72小时之内处理之。

四、站长和论坛总管有权将自己的职权全部或部分公开授予他人,并可随时收回授权。

五、本论坛一切管理规则文件的默认生效时间为自确定并公布之时起的24小时之后。文件的制定者可另外设定生效时间,但不得早于默认生效时间。
  本论坛一切管理规则文件仅对生效时间之后发生的事件适用。

六、本论坛所有帖子内容的一切权利属于原作者,责任由发帖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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